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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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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教科院党建长廊及全院宣传更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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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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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筛选情况; 1、深圳市弘毅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169855.00; 2、深圳市朗美图广告有限公司 ¥169144.00; 3、深圳市壹心广告建设有限公司 ¥156880.00; 4、深圳市宏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10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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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通过院招标小组审核评分的方式,确定深圳市壹心广告建设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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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主体:深圳市壹心广告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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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1568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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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转发《 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有关活动注意事项的通知》(深光学组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对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和宣传板报等统一部署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拟对院内外宣传橱窗和党建长廊内容进行更新。根据我院宣传橱窗和党建长廊的实际面积进行测算并咨询相关设计单位,宣传橱窗和党建长廊的更新与建设 1.宣传橱窗(含院内20个和院外2个)22 2.党建长廊(含大厅两侧3面宣传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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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内容:公告期为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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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诉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路路口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42665 公告日期:2021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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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要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