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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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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教师合唱团2021年主题活动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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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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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筛选情况; 1、深圳市远行文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9700.00; 2、深圳市萌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8600.00; 3、深圳市海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9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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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通过院招标小组审核评分的方式,确定深圳市萌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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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主体:深圳市萌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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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98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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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1.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办公场所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从事所承接项目行业的专业机构,具备教育活动组织资质。 2.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曾有服务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社会信誉度高。 3.提供项目整体活动策划、执行、推广、总结等各项服务。 4.根据项目要求撰写详细活动方案并提供主视觉设计、延展设计等。 5.提供2-3名工作人员对接全程工作事宜,并协助对接沟通现场等各类具体事宜。 6.甲方提出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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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内容:公告期为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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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诉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路路口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42665 公告日期:2021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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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要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