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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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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2021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阅卷教师午餐饮用水费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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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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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筛选情况: 1、龙门县金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永汉金童子温泉度假山庄 ¥140040.00; 2、深圳市悦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39860.00; 3、东莞市长安露丝蛋糕店 ¥14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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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通过院招标小组审核评分的方式,确定深圳市悦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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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主体:深圳市悦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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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1398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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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及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在2021年下学期与2022年上学期时间段内,光明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所有学科阅卷教师午餐饮用水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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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内容:公告期为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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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诉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迳口路光明教育科学研究院304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42665
公告日期:2021 年4 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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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要求书一并交至财务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