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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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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录制“唱支赞歌给党听”视频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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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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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筛选情况; 1、深圳晶报传媒有限公司 ¥94500; 2、深圳越野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4680; 3、深圳挑一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94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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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通过院招标小组审核评分的方式,确定深圳晶报传媒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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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主体:深圳晶报传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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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9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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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1. 根据“唱支赞歌给党听——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主题,设计详细的视频文案,并录制剪辑成完整视频用于宣传。 2. 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具有相关项目的拍摄经验。 3. 提供项目整体活动中视频拍摄、录音棚录音、视频剪辑等各项服务。 4. 多机位拍摄(两台或以上专业摄像机),摄像尽量从认知规律和观众的角度进行拍摄切换,充分展现拍摄主体。 5. 提供4-5名工作人员全程对接现场拍摄事宜,并协助对接沟通各类具体事宜。 6. 甲方提出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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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内容:公告期为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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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诉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径口路路口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42665 公告日期:2021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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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要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