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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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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改造美术室及准备室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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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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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筛选情况; 1、深圳大儒教育工程有限公司 ¥160350; 2、深圳市冠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64770; 3、深圳市朋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63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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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通过院招标小组审核评分的方式,确定深圳大儒教育工程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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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主体:深圳大儒教育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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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16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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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满足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创建一流教师发展中心的需求,配合学科建设工作开展,根据广东省教师发展中心认定指标体系的各项具体标准,对办公楼1楼103室和104室进行美术室及准备室改造工程,配置黑板、画架画板、石膏像、课桌椅等相关硬件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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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内容:公告期为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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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诉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径口路路口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42665 公告日期:2021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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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要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