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申报书
备注:
1、标有※的内容,请务必清晰填写、注明;
2、此表请加盖公章,一经上传,即视为本单位领导已审核,同意上传。采购单位填报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3、申报书应包括详细的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可以避免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4、此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修改;
5、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单位主体责任的通知》(深光发财〔2017〕736号)要求,政府采购经办人实行备案制度,未经备案或非备案人员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拒绝受理相关业务申请;
6、政府采购经办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具有相关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四、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五、依法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2018年以来,由于专家评审更加严格,公开招标废标率较高,建议采购单位科学制定采购需求,合理设置废标条款。
※项目名称 |
光明中心区竖向设计和地下空间专项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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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加盖公章)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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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
※联系人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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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55-2346613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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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金额 |
2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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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
☑无 □有,单位名称: 指引:为本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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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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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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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方法 |
□自定法□抽签法□竞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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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
※评标方法 |
☑ 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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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招标 |
□是☑否(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 指引:政府采购应当采取“总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于因数量等不确定,不能采取总价招标,或需要确定超过一家中标供应商的,可以采取“资格招标”的方式采购。采购需求应列明支付总金额上限、中标供应商超过一家的,应当明确工作量在各中标供应商中拟分配的方法,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退出机制的解决办法。资格招标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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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投不兼中 |
□是☑否 指引:1.若项目分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可以中其中一个包,中标后,在其他包的投标将直接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包号有效供应商均须达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有效供应商未达到法定数量的包号作废标处理。 2.“兼投不兼中”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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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是否委派评委代表 |
☑是□否 指引:1.若不派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开标前3天请书面来函我中心。 2.选用评定分离方法的,此项不需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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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公开招标无需填写) |
非公开招标方式特定供应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指引:采购推荐供应商名单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报批,并将主管部门批复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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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且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5)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2375号),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土地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过期,以原有规划资质作为参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有规划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指引(一般项目仅可以要求前6项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特别要求可以按下列标准提出,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之规定): (1)仅限于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实施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编制时必须注明颁发部门名称及资质或证书名称; 1) (2)仅限于与项目相应的等级要求,不得超出或低于标准; 2) (3)申报时必须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3) (4)资格要求不能重复列为评分项; (5)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不满足上述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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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内容 |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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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 |
光明中心区是光明科学城重要的生活服务中心,规划总用地面积8平方公里,现状自然生态资源丰富,主干路网、轨道线交汇,大型公建和科学配套设施集聚,片区规划建设的复杂程度和挑战性高,应通过精细化的设计研究及管控,承接片区法定图则和城市设计的规划理念,对接国土空间规划、轨道交通线路等新动态,指导推进片区内各类项目高品质、高效率建设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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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范围 |
(一)竖向设计规划专题:研究范围为光明中心区范围,总用地面积约818公顷;工作深度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 (二)地下空间专项规划:根据工作深度又分为地下空间总体布局规划和重点片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总体布局研究范围为光明中心区,重点片区包括光明站(科学城枢纽)、科学公园等周边地区,具体为公常路—耙塘路—光辉大道—华夏二路—光明大街—光明大道—翠辉路—光侨路—柴山南路围合区域,面积约312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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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内容 |
包括竖向设计专题研究和地下空间专项规划两大部分工作,其中: 1.竖向设计专题研究 在法定图则和城市设计基础上,梳理、评估片区自然地形特点、建筑物及各类交通设施之间的高程关系以及地面排水组织、地下管线敷设要求等,对全区场地道路竖向布置、土方工程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提出方案和规划建设要求。 2.地下空间专项规划 对片区地下空间现状条件、开发利用需求和战略、规模和布局等进行系统研究,重点对地下空间开发、地下综合交通系统、地下市政设施等问题进行分析,衔接用地规划许可、建筑方案审查等审批要求,提出开发建设指引条件,构建综合完善的地下空间系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现状分析与评估 摸查和梳理光明中心区的现状情况,对光明中心区的现状建筑、设施、交通系统、土地利用等情况进行系统性的分析与评估。 (2)规划解读与分析 搜集和整理所涉及的各层次相关规划资料,对接法定图则、 城市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等上层次规划要求,识别并梳理对本项目有指导意义及可实施性强的规划内容,并进行详细的解读与分析。 (3)地下空间资源评估与需求分析 梳理地下空间资源分布情况,结合光明中心区地下空间需求,考虑地下空间实施与城市建筑、城际铁路、城市地铁、综合管廊、城市开发、土地利用等之间关系,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对光明中心区地下空间开发的可行性和开发潜力进行全方位评估,明确地下空间总体开发需求。 (4)规划目标与策略 提出地下空间开发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明确片区地下空间整体综合开发利用思路及开发策略。 (5)地下空间总体布局规划 研究地下空间发展模式,确定地下空间总体结构和各类型地下空间布局方案,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功能及控制要求,构建片区立体空间系统。 (6)重点片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 针对地下空间重点研究范围,以地下空间总体布局规划为基础,以建筑、交通、景观、市政工程等为基础,开展地下空间概念方案设计,总体包括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接口设计、剖面设计、地下步行通道流线组织、地下空间开发方案等,可指导具体项目开发建设和工程设计。 (7)地下空间开发导则与指引 对公共功能的地下空间及与周边地块地下空间利用等提出设计导则,提出相应控制指标和下阶段设计准则,以指导周边用地方案设计和设施(含接口)预留,做好地下空间与周边相关用地的协调,保障地下空间落地实施。 (8)实施保障措施 结合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导则,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时序、开发建设机制及规划管控等相关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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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期限 |
项目服务期限为 6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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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城市(乡)规划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技术人员。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10人(含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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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成果要求 |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法定图则、城市设计等规划系统研究,提出竖向设计和地下空间总体布局规划、开发导则与指引 等内容。提交成果(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应能满足采购方汇报、评审等各阶段工作需要。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及相关图纸、汇报演示系统和电子文件。最终提交的成果为纸质文件成果 8 套,电子文件成果(光盘)2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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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要求 |
1.技术要求 (1)项目编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相关联的规划及其它必要的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2)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结合对项目的理解,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该项目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3)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4)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2.项目管理要求 (1)为确保本招标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相应项目组,项目组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3)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工作成果全部提交后,采购方再进行项目最终验收。 (4)中标方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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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技术资料 |
标准描述 |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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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要求 |
☑无□有 |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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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光明区管委会落实<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要求,“对外包环卫清扫和清运标段,推广纯电动环卫车。2018年5月1日起,对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4.5吨及以下的全部更换为纯电动环卫车,4.5吨以上的不少于30%更换为纯电动环卫车”;根据《深光发财〔2018〕609号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转发推广纯电动环卫车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2018年5月起,各区对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除垃圾清运类勾臂车外的全部车辆更换为纯电动车”。 2.根据《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落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购”要求,确保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 54-2017)》,要求区各级政府部门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办公家具。 3. 根据《光明区财政局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设置”要求,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星号)。此外,要严格控制实质性条款的数量,且不得出现于采购需求无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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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内容 |
1.报价要求 ☑标准:投标总价(人民币)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自定: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更改报价要求的标准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2.付款方式:结合该项目工作内容、工作量及工作阶段,建议该项目分三期付款。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开具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中标方提交中期成果并经采购方审核通过,中标方开具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中标方提交最终成果并经采购方审核通过,中标方开具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售后服务要求: 3.1 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3.2 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最终成果由采购方审查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支持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专员支持服务:安排售后服务专员为本项目售后服务,并提供其联系电话、传真、Email;保证采购方在工作日内能及时联系到售后服务专员;如人员需要调整中标方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方; (2)审查支持服务:中标方应配合采购方进行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审查工作,并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3.3 售后服务期限 中标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在限定期限内完成该项目的编制、汇报等工作。项目售后服务期限自最终成果提交采购方并经审核通过之日起的2年内,中标方须与采购方保持全面沟通,随时跟进。
4.履约保证金:无 5.违约金:违约金为占中标价的10%。 6.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中拟定的违约说明进行问责及处罚。 7.其他:无(由采购单位明确填写,避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指引: (1)带“※”号的为必填表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项目作适当增减。 (2)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在“其他”中填写。 (3)服务要求中打“★”号的部分为核心要求即实质性服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要求会导致投标无效。 (4)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上商务内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求等),以免中标后,中标人因招标文件未明确约定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签订。 |
二、评标细则
1、权重范围
商务 |
价格 |
≤30分 |
≥20分 |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①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或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对成本构成进行介绍,并要求投标人用书面的形式进行报价合理性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
②未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的,评审委员会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③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审委员会判定;
④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⑤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2、具体细则
注: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评审因素;
(2)根据《光明区财政局转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评分因素的量化与细化”要求,
1)评审因素必须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资格条款禁止列为评审因素;
2)评审因素必须是可以量化的指标,与货物、服务质量不相关或者不能量化的指标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3) 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后,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评审因素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分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到区间,并设置不同区间的具体分值;
4) 评审因素在细化和量化时,应当明确等级对应的判断标准、具体分值,不宜设置为区间分值,尽可能避免设立主观评审因素,以减少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如不宜使用“优”、“良”、“中”、“差”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3)一般性技术条款的分值设定要合理,每项技术参数分值不宜过高,扣分标准要明晰。不同货物的技术要求中有某一项相同时,若投标供应商不能满足该项技术要求,不宜重复扣分,避免因出现不满足某一项技术要求(非核心要求)导致重复扣分的情况。
(4)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内部指引》的规定,不得设置“报价合理性”评审因素。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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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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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 %(必填,请在6%-10%范围内选择)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 %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必填,请在2%-3%范围内选择)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采购人所采购产品 / 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所投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及《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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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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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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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类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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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 1、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 (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项目的,每个项目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2)竖向设计专项规划项目的,每个项目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3)轨道线路详细研究专项规划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4)轨道交通接驳规划(方案)专项规划项目的,每个项目得0.5分,本项最多的1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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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资质情况 |
8 |
1.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资质证书和资质等级包含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土地规划机构乙级或以上,每包含一项得2分,满分8分。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者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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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认证情况 |
6 |
1、评审标准: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 2)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得3分。 3)以上累计得分,满分6分。 2、证明文件: 2.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者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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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荣誉情况 |
6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接的城市(乡)规划设计类项目获得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颁布的城市(乡)规划类奖项一、二、三等奖的,每个得 1分。以上累计得分,满分6分。 2、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以获奖证书获奖年份时间为准。若投标人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以最高得分计取。未提供证明文件者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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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部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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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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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项目的认识与理解 |
5 |
评委横向比较投标服务方案中对项目编制的必要性、相关规划收集和解读、现状场地情况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工作目的的把握清晰、准确程度。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全面、深刻并有充分认识,完全了解本项目的工作目的、内容及要求,相关规划收集及解读全面,现状场地分析充分,为第一名得5分;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较全面、深刻并有较充分认识,了解本项目的工作目的、内容及要求,相关规划收集及解读较全面,现状场地分析较充分,为第二名得4分;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认识,基本了解本项目的工作目的、内容及要求,相关规划收集基本全面,现状场地分析基本到位,为第三名得3分;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一般、认识不够到位,不够了解本项目的工作目的、内容及要求,相关规划解读及现状场地分析不到位,为第四名得2分。投标文件中未体现以上内容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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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 |
5 |
评委横向比较投标方案中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合理性及可行性。对本项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符合项目特征,为第一名得5分;对本项目研究思路较清晰,研究方法较合理,可行性较高,较符合项目特征,为第二名得4分;对本项目研究思路基本清晰,研究方法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特征,为第三名得3分;对本项目研究思路不明确,研究方法较不合理,可行性不高,不符合本项目特征,为第四名得2分。投标文件中未体现以上内容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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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评价 |
8 |
评委横向比较投标服务方案中本项目工作内容的完整性、深度及满足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包括现状条件及分析,总体布局规划,重点片区详细规划,实施策略及建议等方面工作内容)。对本项目工作内容全面、完整,工作深入,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为第一名得8分,对本项目工作内容较全面,工作较深入,较响应采购需求,为第二名得6分,对本项目工作内容基本完整,工作深度基本符合要求,基本响应采购需求,为第三名得4分,对本项目工作内容不全,工作深度不够,未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为第四名得2分。投标文件中未体现以上内容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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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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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评委横向比较投标服务方案中关于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准确程度,应对措施合理程度。分析及应对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为第一名得8分;分析及应对措施完整,有一定可行性,为第二名得6分;分析及应对措施较完整,可行性一般,为第三名得4分;分析及应对措施不完整,可行性差,为第四名得2分。投标文件中未体现以上内容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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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管理制度和进度安排计划评价 |
4 |
评委横向比较投标方案中项目管理、质量保障、进度安排等方面情况。项目管理体系完整,项目进度安排合理,成果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为第一名得4分;项目管理体系较完整,项目进度安排较合理,成果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为第二名得3分;项目管理体系基本完整,项目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成果质量基本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第三名得2分,项目管理体系不完整,项目进度安排较不合理,成果质量未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为第四名得1分。投标文件中未体现以上内容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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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实力 |
4 |
1、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为城市(乡)规划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否则以下均不得分。 1)具有城市(乡)规划正高级职称的,得 1.5分。 2)具有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且在有效注册期内的,得 1分; 3)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主持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竖向设计专项规划项目的,每个项目得 0.5 分,最多得1.5分。 4)以上3项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4分; 2、证明文件: 1)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相关人员开标前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以养老保险为准)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往前顺延一个月,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 2)提供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若职称证书未明确具体专业,需进一步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 3)项目负责人业绩通过项目合同关键页证明,合同中需明确注明为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各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者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专家无法辨别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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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实力 |
6 |
1、评审标准: 项目组投入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10人(含10人),其中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国土、给排水工程专业副高级技术人员各至少1名,否则以下均不得分: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2)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参与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竖向设计专项规划项目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3分。 3)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参与过轨道线路详细研究、轨道交通接驳规划(方案)专项规划项目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1分。 4)以上3项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6分; 2、证明文件: 1)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相关人员开标前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以养老保险为准)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往前顺延一个月,补缴的社保不予计算。 2)提供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若职称证书未明确具体专业,需进一步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 3)项目组成员业绩通过项目合同关键页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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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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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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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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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形(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外)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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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疫情防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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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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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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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评审标准 1)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得3分; 2)稳岗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2019年12月同口径人数80%(含)的企业),得2分 。 2、证明文件 1)提供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或名单网页截图或政府部分出具的文件或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 2)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
关于光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情预警的注意事项:
1.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超过30天未签定合同的,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2.评标专家一年内多次给同一单位打高分,或者打分严重偏离平均分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3.(预算价-中标价)/预算价低于5%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4.投标供应商只有三家的项目,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5.多家非中标单位商务标得分低于正常值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6.废标供应家数除以投标供应家数大于50%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7.供应商在中标半年内再次中标同一采购单位的项目,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
8.无正当理由进行招标延期、招标终止、重新招标的,区纪检监察局监管系统将会发出廉情预警。